索 引 號:
035200000/2023-01168
信息分類:
2022人大建議
發布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
發布日期:
2023-01-04 10:58
標題:
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5號建議的答復
文號:
時效:
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5號建議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3-01-04 10:58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
尊敬的鄭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企業招聘及繳納殘保金》的建議”收悉。經我們認真研究后,現答復如下:
一、您這一建議提得很好,“關于《企業招聘及繳納殘保金》的建議”對改進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和指導意義。
二、關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和相關優惠政策的情況和問題需給您說明的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旨在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的就業權利。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目前我省規定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5%,已是全國最低標準。并且當前我省還針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執行以下優惠政策:
(一)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5%(含)以上的,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1%(含)—1.5%(不含)之間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在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關于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做進一步研究,認真采納,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確保納稅人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動經濟社會良性發展。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政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方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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