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機關日常運轉及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公文、會務、保密、檔案、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政務公開和熱線服務工作;承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黨建、黨務和群團工作。
(三)歸集提取科。負責制訂和完善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政策規定及業務操作細則;負責發布調整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公告;負責分中心和各管理部歸集、提取業務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年度住房公積金征繳稽查和行政執法工作計劃;負責起草住房公積金催建催繳工作制度;負責組織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依法對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進行糾正或實施處罰;配合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貸款管理科。負責制訂和完善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業務操作細則;負責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市直公積金貸款審核、審批、發放和全市貸后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逾期貸款清收工作。
(五)會計核算科。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業務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預決算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利息計結、年度對賬、會計核算、財務會計報表、年度決算、財務報告的匯總編報工作;負責制訂和完善住房公積金財務內控制度和操作規范;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
(六)計劃統計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等業務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制訂住房公積金年度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負責中心年度報告的發布和解讀工作。
(七)內審監督科。負責制訂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制度及大額資金使用制度和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負責監督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和內部制度的貫徹執行;負責中心歸集、提取、會計核算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完成住建部住房公積金電子稽查整改落實工作;負責對中心受托銀行的考核工作;配合各級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信息技術科。負責制訂中心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編制年度信息系統建設、運維的方案和預算,編制中心重大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方案;負責中心信息系統建設的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心業務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網站和客服系統的技術支持;負責對中心核心業務系統、綜合服務平臺、機房、計算機網絡設備、安防設備等進行日常維護和安全管理;負責制訂和完善中心信息系統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批準實施的政策數據參數的調整與修改。
(九)政策法規科。負責中心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中心法治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培訓、咨詢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開展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政策法規的理論研究。
(十)市直管理部。負責市直及開發區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等業務辦理;負責貸款受理、中心業務大廳管理及各項服務工作;負責對駐中心業務大廳各銀行柜臺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負責政策宣傳、催建催繳和貸后管理等工作。
(十一)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平城區管理部
(十二)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云岡區管理部
(十三)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榮區管理部
(十四)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云州區管理部
(十五)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陽高縣管理部
(十六)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左云縣管理部
(十七)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天鎮縣管理部
(十八)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靈丘縣管理部
(十九)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渾源縣管理部
(二十)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靈縣管理部
各縣區管理部負責本轄區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等業務的辦理;負責政策宣傳、催建催繳和貸后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