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其它規劃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1-04-14 08:47
標題:
關于發布實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國家地質公園規劃(2019-2030)》的通知
文號:
時效:
關于發布實施《山西大同火山群國家地質公園規劃(2019-2030)》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14 08:47
來源: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相關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按照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取消國家地質公園規劃審批等事項的公告》(2015年第14號)要求,現將《山西大同火山群國家地質公園規劃(2019-2030)》(以下簡稱《規劃》)予以發布,并就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是協調地質公園保護與發展,指導地質公園建設與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各相關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規劃》,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按照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科學利用的原則,保護好園內的地質遺跡資源,利用地質遺跡資源開展公眾科普教育,促進旅游和地方經濟加快發展。
二、各相關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地質公園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劃》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管理制度,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保護方案和保護措施,開展地質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三、各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糾正違反《規劃》的各種行為。對不符合《規劃》的各類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等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準立項,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不得批準用地。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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