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第077號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田秀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養犬管理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議”收悉。經我們認真研究后,現答復如下:
一、您的這一建議提得很好,對促進我市養犬“精細化”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創建文明城市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關于我市城市養犬管理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需要給您說明的是,我市實施《養犬管理規定》以來,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并根據工作職能開展了相關工作。
(一)基本情況
1、市政府出臺了《大同市養犬管理規定》,并于2008年7月31日由市人大批準發布。成立了由副市長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分管局長組成的領導組,下發了文件,劃撥了專款。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全市的養犬管理工作非常重視,先后做了三次重要批示,要求市財政、物價兩部門負責辦理收費許可,公安機關可采取邊審批邊加強管理的辦法,加快推進城市養犬綜合整治,市公安局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領導組,并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設立了辦公室。
2、劃定了重點管理區域,明確禁止養犬范圍:平城區、云岡區、云州區、御東、開發區。確定了66種禁養犬類,印制(大同市社區文明養犬公約)、(養犬人應遵守的規定)、(致養犬人的一封信)等法律宣傳資料50000余份,宣傳加強犬類管理的意義和狂犬病的嚴重危害,提高了群眾對加強犬類管理工作的認識和參與,為加強犬類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3、排查梳理,依法登記辦證。市局治安部門統一制作犬牌、犬證和有關法律文書,成立了專門的犬類管理隊伍,設立了6個狂犬病疫苗注射點,2018年前共辦理犬證62個。2021年新辦犬證3個。
4、開展城市養犬專項治理、解決城市不文明養犬問題,全市各縣區認真貫徹(大同市養犬管理規定)相關細則,各負其責,認真組織實施,依規治理。2008年至2018年多次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共捕捉流浪犬7000余只,組建了市犬留檢所,焊制了36個鐵籠,重點禁養區公安分局成立了10至15人的專業捕捉隊伍,為規范養犬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存在的問題
1、養犬管理使基層民警工作負擔加重。目前,公安機關的養犬管理模式,基本上以組織不定期的集中打擊專項行動為主。群眾關于犬的反映多了,出現犬傷人案件后,公安機關都會組織專項養犬管理行動。但從警務成本分析,完成一起110處警,兩名民警甚至一名民警就可以勝任。而打一條狗,至少需要動用3名民警。此外,由打狗而引發的民警被狗咬傷事件時有發生,有的民警被狗咬傷三、四次,給民警心理造成巨大影響。
2、公安機關承受多方壓力,執法難度大。目前,社會群眾通過110報警、新聞媒體曝光等多種途徑,要求政府部門、特別是公安部門加大對養犬的管理力度。但是,當民警在走街串巷捕殺流浪犬、違章犬和傷人犬時,又會時常聽到社會各界和群眾對公安機關“太不人道,過于殘忍”、“警察不抓壞人抓狗干什么”的指責聲,使民警在養犬管理中時常處于兩難的狀況。
3、缺乏社會各部門緊密協作的綜合管理機制。犬類管理工作的方針應是“政府牽頭、主管部門各司其職、綜合治理”。而實際工作中除了畜牧獸醫部門對犬的注射防疫外,其它的管理工作幾乎都由公安機關承擔,沒有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
4、宣傳力度還不夠,沒有讓老百姓辦證變成自覺行動,街面上仍然有流浪犬,主動辦證的老百姓還不多。
5、市犬類留檢所當時設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現在市警犬基地從容量和犬類傳染疫情考慮,不宜臨時留檢收容。目前只有靠民間力量收留流浪犬只,共收留860只。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了宣傳教育力度,我們正協調市級各類新聞媒體廣泛進行宣傳活動,使禁養規定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積極發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參與養犬監督管理。
2、加強養犬登記辦證,扎實穩步推進養犬管理工作。堅持便民利民原則,開展轄區城市養犬登記管理,犬只留檢等工作,向社會公示限養犬只品種、犬只登記流程,所需材料、費用、發放《養犬登記證》,積極協調基層組織力量,在社區警務室設置養犬登記點,進行集中登記。組織開展城市養犬信息化管理,統一標準,統一入口,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城市養犬登記功能,線上登記犬只,犬主人、犬只免疫等信息。計劃運用犬只信息電子芯片植入、電子項圈及二維碼犬牌等技術手段,切實提升管理水平。
3、嚴厲查處涉犬違法行為。針對近年來涉犬違法行為高發的情況,我們要求各縣區嚴厲查處犬只引發的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重點查處干擾他人生活、放任或驅使犬只恐嚇、攻擊、傷害他人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案(事)件,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養犬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三、關于您提出的加強我市養犬管理的意見建議我們將作進一步研究,認真采納,認真落實。今后全市公安機關要以維護社會穩定,加強“規范管理、強化監督、杜絕犬患”為目標,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敏感意識、責任意識,并采取以下主要措施,為我市“創建文明城市”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一)根據區域調整規劃,為盡快摸清養犬底數,建議由街道組織,安排居委會、小區物業進行摸底登記。
(二)根據大同市創建精神文明城市的總體要求,對重點區域、交通主道、公園等人流密集的地方,發現有違規溜犬現象,結合城市日常管理整治,建議城市管理局成立一支捕抓隊,負責捕抓、巡邏監管。
(三)針對違規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的管理難度,由于大型犬、烈性犬購買價格較高,飼養主人不愿意主動交出,
也不想轉移到其他地區飼養,強行收繳容易引起沖突,建議市城管局捕抓隊在市容巡邏中一旦發現,迅速勸離,對不聽勸離現場的,通知轄區公安派出所進行處罰。
(四)針對大型犬、流浪犬捕抓后需暫存的實際情況,原來我市捕抓后臨時暫存在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現在由于該基地已無法暫存收留,此外怕收存的流浪犬有傳染病,影響警犬生存,建議政府投資建立犬流站。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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