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信息分類:
生育服務
發(fā)布機構:
發(fā)布日期:
2023-11-10 15:10
標題:
新生兒戶口申報
文號:
時效:
新生兒戶口申報
發(fā)布時間:2023-11-10 15:10
來源:大同市公安局戶政管理
嬰兒出生后三個月內,由父親、母親或其他監(jiān)護人申報出生登記。嬰兒可以隨父或隨母登記戶口,但父母在同一設區(qū)市內且一方為集體戶的,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一、申報材料:
(一)《出生醫(yī)學證明》;
(二)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落戶方居民戶口簿;
(三)父母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聲明。
非婚隨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二)公安機關推出了出生登記“全省通辦”便民措施,即我省戶籍人口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在全省任一派出
所辦理:
(1)申請人屬于本省家庭戶。(2)申請人是新生兒的父親或母來。(3)新生兒父母的民族相同。(4)新生兒未滿1周歲。(5)新生兒是婚內生育。(6)新生兒在境內出生。(7)新生兒與戶主存在血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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