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支持餐飲住宿業經營主體新增從業人員就業能力提升實施方案》文字解讀
《大同市支持餐飲住宿業經營主體新增從業人員就業能力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是大同市針對餐飲住宿行業制定的專項扶持政策,其背后有著明確的政策導向和細致的實施規范,以下從多個維度進行深入解讀。
一、出臺背景深度解析
《方案》的出臺并非孤立之舉,而是多重政策導向與地方發展需求結合的產物。從國家層面來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為消費領域的發展指明了方向,而人社部、財政部關于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建設的相關規定,則為就業領域的政策制定提供了依據。《方案》自2025年8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明確的時間范圍讓企業能夠合理安排經營和用工計劃。在施行期間因國家、省、市政策變化導致本方案不能實施的,從其規定,體現了政策的靈活性和適應性。由大同市商務局負責具體適用問題的解釋,為后續政策執行中疑問的解答提供了明確渠道。
在地方層面,大同市委、市政府將穩就業保民生作為重要工作目標,餐飲住宿業作為吸納就業的重要領域,其穩定發展對全市就業大局至關重要?;诖?,結合大同市餐飲住宿業的實際發展狀況,《方案》應運而生,旨在通過政策杠桿撬動行業活力,實現就業與行業發展的雙贏。
二、總體目標的深層內涵
《方案》提出的“以提升行業服務品質為核心,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具有深刻意義。提升服務品質是餐飲住宿業增強競爭力的關鍵,而服務品質的提升離不開專業的從業人員,通過就業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和培訓新增從業人員,正是提升服務品質的重要途徑。推動高質量發展則意味著行業不能再走粗放式發展的老路,而是要在服務、管理、創新等方面實現質的提升,新增從業人員經過系統培訓后,能夠為行業注入新的活力,促進行業向更高質量的方向邁進。同時,激發經營主體內生動力,引導其主動承擔穩崗擴崗責任,也是構建穩定就業格局的重要保障。
三、實施內容的詳細說明
(一)補貼對象的具體界定
補貼對象的界定有著嚴格的標準,并非所有餐飲住宿業經營主體都能享受補貼。
營業額方面,2024年營業額需達到200萬元以上,這是對已有經營主體經營規模的要求;2025、2026年新注冊的經營主體,同樣需要在注冊后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營業額,確保納入補貼范圍的經營主體具備一定的經營實力。
合規性方面,依法納稅是基本要求,體現了企業的社會責任;3年內法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以及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食品安全事件和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這些條件則是為了篩選出信譽良好、合規經營的企業,保障補貼資金用在實處。
(二)補貼條件的細致解讀
1.勞動合同與培訓要求。首次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或協議,確保了用工關系的穩定性;培訓合格則保證了新增從業人員具備基本的職業技能,能夠滿足行業服務需求。
2.在崗時長與人數計算。連續在崗滿6個月,以社保繳納記錄或工資發放銀行流水記錄作為憑證,這一規定確保了從業人員確實在企業穩定工作,避免了短期用工套取補貼的情況。按“凈增量”計算人數,即當期用工總數減去2024年12月用工總數,準確反映了企業新增用工的實際情況,防止企業通過虛報人數獲取補貼。
(三)補貼標準和要求的全面剖析
1.分檔補貼標準。按照不同地區劃分三類補貼標準,一類地區600元/月/人,二類地區500元/月/人,三類地區400元/月/人,這種分檔方式考慮了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用工成本差異,使補貼更加合理。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一類地區執行,體現了對開發區發展的支持。
2.補貼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期限設置,為企業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政策預期,便于企業制定長期的用工和培訓計劃。按月數取整計算補貼時長,確保了補貼計算的準確性。
3.工資發放要求。明確工資需按月發放且不得拖欠,這是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惡意欠薪行為取消補貼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形成了有效的約束機制。
4.保險鼓勵。鼓勵企業為新吸納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不僅保障了從業人員的權益,也降低了企業的用工風險,促進了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
(四)補貼資金來源與發放的流程梳理
1.資金來源。由市財政局統籌相應資金負擔,確保了補貼資金的穩定供應。
2.發放流程。市商務局向市人社局報送發放申請,這是政策執行的起始環節;市財政局按照申請向各縣(區)劃撥資金,再由各縣(區)發放至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資金發放鏈條,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保證了資金發放的順暢有序。
四、保障措施的重要意義
1.全過程監督檢查。加強對補貼申請、審核、發放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定期跟蹤問效,能夠及時發現和糾正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止出現截留、挪用等情況。
2.對申請主體的約束。要求申請補貼的經營主體如實提供材料和信息,對虛報、冒領、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包括全額追回補貼資金和追究法律責任,這對申請主體形成了有力的震懾,保障了補貼政策的嚴肅性。
3.對工作人員的監督。對在審核、發放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處理,確保了政策執行的公正性和廉潔性,避免出現權力尋租等問題。
五、生效與解釋的相關說明
《方案》自2025年8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明確的時間范圍讓企業能夠合理安排經營和用工計劃。在施行期間因國家、省、市政策變化導致本方案不能實施的,從其規定,體現了政策的靈活性和適應性。由大同市商務局負責具體適用問題的解釋,確保了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疑問時能夠得到權威、統一的解答。
解讀單位:大同市商務局
聯系電話:0352-211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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