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居住區及單位附屬綠地管理的實施意見》文字解讀
一、出臺背景的深度解析
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破解城市綠化管理難題,鞏固綠化建設成果,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居住區及單位附屬綠地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件聚焦居住區及單位附屬綠地管理責任虛化,管護水平不高等問題,通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嚴格執法等措施構建全鏈條管理體系,創新長效監管機制,強化社會協同共治,推動城市綠化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提升轉型,為打造生態宜居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務的詳細說明
(一)強化規劃和審批的管控力度。
將規劃綠地率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紅線”確保綠化指標剛性落實;強化審批全程監管,規范綠化工程管理;設計方案審查明確了審查面積及審查單位,部門協作形成合力保證了設計質量;樹木移栽分級管控,提高審批效率;臨時占用綠地管理,采用占補平衡機制,確保綠地總量。
(二)提高建設過程的管理水平
從招標要求、事中事后管理、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等方面進行規范。建設單位實行項目責任制明確了責任主體,壓實管理責任,對招標過程及評標專家作出要求,確保招標活動公平、公正,對投標人作出要求,確保投標主體的合格性和履約能力;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工程項目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推進;對竣工驗收管理進行規范,明確竣工驗收的部門以及驗收流程,確保工程項目質量達標,各方責任清晰,項目合法合規交付。
(三)落實相關綠地的日常管護
明確養護責任及經費落實是確保附屬綠地持續發揮生態、景觀和社會效益的核心支撐,責任分配可清晰界定各方管護范圍,確保問題能及時被處理;創建園林式居住區,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增強居民幸福感;加強專業技術培訓,確保綠化養護工作規范有序;代征代建綠化用地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明確工作原則,實現綠地資源高效利用。
三、保障措施的重要意義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附屬綠地管理工作,確保能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綠化建設,凝聚多元力量,構建政府引導,企業擔當,公眾參與的綠化建設格局;通過強化園林綠化監管和執法,有效遏制非法侵占綠地,破壞植被,亂砍亂伐等行為,為維護生態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促進綠化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生效與解釋的相關說明
《實施意見》自2025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明確了時間范圍,具體適用問題由大同市園林綠化中心負責解釋,確保了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疑問時能夠得到權威、統一的解答。
解讀單位:大同市園林綠化中心
咨詢電話:0352-5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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