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讀
一、出臺背景
自2016年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農業生產方式、農村產業結構、農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有了顯著變化,需要通過普查全面摸清新時代我國“三農”家底,客觀反映這些新情況、新面貌、新變化和新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為普查年度,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
二、總體要求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普查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守正創新,全面摸清新時代我國“三農”家底,為科學制定“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
三、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普查的行業范圍涵蓋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四、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五、普查組織實施
大同市政府設立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市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動員工作。
六、普查經費保障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七、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堅持依法普查,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普查各項工作,確保普查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二是確保數據質量,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三是創新方法手段,加強現代化調查手段的應用,如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人工智能等技術,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移動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質效。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的宣傳作用,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解讀單位:大同市統計局
聯系電話:0352-592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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