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態環境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組辦公室(機關黨辦)。負責落實局黨組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人:王瑾瑤,電話 7995019
(二)辦公室(宣傳教育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機關文電、會務、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保衛、值班、車輛管理、后勤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計劃和組織綜合性調研及重大專題調研。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等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和計劃,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負責人:李峰,電話:7995010
(三)綜合科(應對氣候變化科)。組織起草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考核計劃,負責目標責任考核管理。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政策,牽頭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涉及本市相關工作,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的組織申報與實施,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參與指導和推動清潔生產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對外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國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涉外和市際間生態環境保護事務。負責人:云雪東,電話:7995035
(四)法規與標準科。負責監督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標準的執行。負責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研究和草案起草,負責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草案中與本部門職責有關的條款。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負責評優創先活動的生態環境保護守法情況審核。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承擔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基準和技術規范落實管理工作。承擔擬訂權責清單及運行流程圖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和規范化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生態環境執法后督察和掛牌督辦等工作。負責人:梁海波,電話:7995021
(五)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干部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出國人員選派及生態環境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等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系統管理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表彰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人:劉德普,電話:7995206
(六)科技與財務科(內審科)。負責提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環境污染治理資金和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提出資金安排意見并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預算、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擬訂全市生態環境科技發展規劃與計劃,管理生態環境科研項目和成果,組織生態環境技術研發、工程示范與推廣,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推動全市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人:皇甫麗霞,電話:7995029
(七)水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水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負責人:張新利,電話:7995032
(八)大氣環境科。負責全市大氣、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和相關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建立對各縣區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和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負責人:孫小瑞,電話:7995024
(九)土壤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規劃、土壤生態環境規劃和相關生態環境功能區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人:張杰,電話:7995181
(十)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準、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人:高健,電話:7995102
(十一)核與輻射源安全監管科。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起草核與輻射安全地方法規和規章,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人:張廣海,電話:7995106
(十二)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負責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按規定對權限內的規劃、政策、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查工作,負責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負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負責人:郭愛民,電話:7995023
(十三)生態環境監測科。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組織編報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污染源在線監控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李峰,電話:7995036
(十四)生態環境督察科。承接省生態環境保護監察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市委、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工作。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組織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監察政策、制度,負責擬訂相關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專員公務活動,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監察中跨區域、流域問題的處理。牽頭承辦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約談、問責等事項。承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涉及本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趙雪峰,電話:7995207
(十五)機動車與噪聲環境科。負責全市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機動車、噪聲、光、惡臭等污染防治規劃和相關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建立監管平臺,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制度、考核管理制度。負責人:王樹華,電話:7995027
(十六)行政審批管理科。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常偉坤,電話:7982058
(十七)應急信訪科。組織擬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并牽頭協調相關事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生態環境系統信訪、公眾舉報工作,承辦信訪統計、分析、督辦工作,直接查辦或批轉查辦信訪案件,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負責人:郭寧,電話:799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