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大同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起草說明
一、制定文件的依據、必要性和起草過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規范大同市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推進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山西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氣象局組織對現行《大同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同政辦函〔2020〕45號)進行了修訂,經廣泛征求成員單位意見并修改后,形成《大同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初審稿)》(以下簡稱“預案”)。
二、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預案所指的氣象災害包括暴雨、暴雪、干旱(指氣象干旱)、強對流和大風(包括冰雹、雷暴大風、大風)、低溫(包括寒潮、霜凍和持續低溫)、高溫、低能見度(包括大霧、霾和沙塵暴)等。適用于大同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
本預案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強化災前防御和風險防控,充分發揮氣象監測、預報、預警、風險評估和科普宣傳等工作在減輕風險中的作用;分類應對,聯動處置。按災種分類施行氣象災害應急措施,并與防汛抗旱、地質災害等預案銜接,實現聯動處置。
相較于2020年印發的《大同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本預案結合大同市冬季天氣氣候特征,對暴雪、低溫災害從應急響應機制、應急事件分級、應急響應行動等方面進行科學分類并制定詳細具體措施。
三、征求意見情況及分歧意見協調情況
在本預案起草過程中,對所屬四區六縣,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大同市氣象災害指揮部成員單位多次征求意見,積極對各單位各部門提供的意見進行采納,與未采納意見的單位采取電話、微信等溝通方式逐一就意見項解釋說明,各相關單位均表示同意認可。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解讀單位:大同市氣象局
咨詢電話:0352-612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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