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大同市旅游民宿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大同經開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旅游民宿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國際知名文化城市和全省熱點旅游門戶城市建設,根據《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門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文旅市場發〔2022〕77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24〕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意見所稱旅游民宿需符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及等級劃分》(GB/T41648-2022)及《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文旅市場發〔2022〕77號)相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當地民居等相關閑置資源,經營用客房建筑物原則上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主人參與接待,為游客提供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體驗的小型住宿設施。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生態優先、政府引導、文旅融合的基本原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主動順應文旅消費趨勢,推動旅游民宿規范化、規模化、特色化、品牌化發展。到2030年,全市旅游民宿產業實現規模、質量全面提升,建成一批精品高端旅游民宿,發展一批具有大同特色的旅游民宿產業集群,初步構建規劃布局合理、業態產品多元、服務管理規范、人文特質彰顯的旅游民宿發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資源配置
1.加強規劃引領。各縣(區)結合資源稟賦、產業要素等優勢,聚焦旅游民宿集聚點、集聚區建設,將旅游民宿產業整體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好與國土空間、城鄉建設、鄉村振興、文化旅游等規劃有效銜接,因地制宜編制旅游民宿發展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優化空間布局。重點在景區周邊、旅游度假區、歷史文化街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等自然環境優美、生態環境良好、人文特色鮮明的區域建設旅游民宿集群。(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完善配套設施。優先配套旅游民宿集聚區周邊公共服務設施,結合城市更新和鄉村改造,持續推動道路交通、供水供電、廣播電視、通信網絡、電力擴容、消防設施、標識標牌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為旅游民宿發展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引導集聚發展。城市旅游民宿集聚區,以大同古城、云岡石窟等核心景區為依托,在城市中心區、景區周邊及交通樞紐周邊,重點發展高端旅游民宿,突出文化體驗和休閑度假功能,打造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精品旅游民宿,提升城市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務品質。鄉村旅游民宿集聚區,挖掘長城深厚文化底蘊和桑干河優質生態旅游資源,突出田園風光、鄉土文化和農事體驗特色,在靈丘縣、渾源縣、云州區及長城一號旅游公路沿線等鄉村旅游資源豐富的地區,重點發展鄉村旅游民宿,打造一批“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鄉村旅游民宿集群,推動鄉村旅游發展和鄉村振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產業融合
5.推動業態融合。注重旅游民宿業與多種業態的融合互動,整合多種資源,有效融入商務休閑、戶外運動、生態觀光、鄉村生活、養生度假和懷舊體驗等新業態,相互借力、錯位互補,延長旅游民宿產業鏈,促進旅游民宿產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6.創新產品發展。積極探索“旅游民宿+非遺、+藝術、+民俗、+農事、+康養”等模式,創新特色產品。支持旅游民宿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拓展特色餐飲、文創商品、手工制造、文化體驗、農副產品加工等多元化業態。引導旅游民宿加強公共區域建設,打造新型咖啡屋、書屋、茶室、露營地等消費空間和體驗場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7.加大招商引育。各縣(區)要積極開展閑置資源資產摸排,建立旅游民宿招商項目庫和旅游民宿發展扶持政策,大力開展旅游民宿引育招商活動。以長城、桑干河為主線,以旅游資源富集縣區為重點區域,吸引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旅游民宿項目,培育一批精品旅游民宿集群。相關部門要積極推動高端旅游民宿或旅游民宿集群項目落地,重點培育規上企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促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8.盤活閑置資源。鼓勵通過盤活閑置資源,積極探索回購、租賃、置換、退出等模式,將古民居、老庭院、舊廠房、舊校舍、公寓樓、閑置住房等用于旅游民宿發展。積極將旅游民宿納入文旅消費、商務促銷活動,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納入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議培訓、職工療休養等選擇范圍。(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促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服務質量
9.規范行業發展。制定適合大同旅游民宿發展的地方標準,實行旅游民宿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制度,在全市開展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出臺相關獎勵政策,對達到相應標準的旅游民宿進行獎勵,引導旅游民宿規范化標準化發展。鼓勵各縣(區)政府先行先試、創新突破,結合本地實際出臺旅游民宿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0.規范經營管理。旅游民宿發展要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嚴守生態紅線底線。相關職能部門指導督促旅游民宿經營主體建立消防、食品、衛生、治安等方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積極推行旅游民宿規范經營承諾制,建立服務和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1.融合特色文化。引導旅游民宿在空間布局、建筑設計、裝修風格、景觀營造等方面,與大同特色文化有機融合,彰顯大同旅游民宿氣質與顏值并舉的獨特魅力,杜絕大拆大建、盲目復制。(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2.強化人才支撐。加大人才引進扶持力度,鼓勵文化、旅游、管理、運營、策劃等專業人才參與旅游民宿投資開發、運營管理。發揮山西大學、大同大學人才培養作用,支持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與旅游民宿合作設立人才培訓、創業基地。把旅游民宿從業人員列入鄉村振興、餐飲住宿、文化旅游人才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旅游民宿管家服務技能培訓,不斷提升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打造品牌體系
13.推進品牌建設。實施旅游民宿品牌培育工程,鼓勵各縣(區)根據自身資源特色,培育“桑干人家”“長城人家”等旅游民宿品牌,創建具有鮮明大同特色的旅游民宿區域品牌。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旅游民宿品牌,提升旅游民宿品質和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4.強化行業自律。成立旅游民宿行業社會組織,支持引導旅游民宿行業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制定服務規范,引導經營主體更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務技能,實現規范經營管理。(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5.加強宣傳推廣。圍繞品牌做市場,將旅游民宿納入市、縣(區)重點旅游宣傳和品牌推廣計劃,多方聯動,整合景區、旅行社、旅游民宿資源,形成旅游產品服務鏈。綜合利用微信、微博、短視頻、小紅書、抖音、快手、攜程等自媒體或網絡平臺,多渠道宣傳旅游民宿產品,講好旅游民宿故事,提升大同旅游民宿知名度。(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創新發展模式
16.多元主體投入。探索多渠道投入機制,引導資源、資本、經營、從業等市場主體共同推進旅游民宿業發展。鼓勵城市和鄉村有意愿的組織、個人利用傳統風貌建筑和其他閑置的居民產權房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轉讓、租賃、合伙、合作、入股等方式,積極發展特色旅游民宿。支持社會各界人士返鄉創業開辦旅游民宿,鼓勵通過“農戶+合作社”“公司+農戶”等模式,發展特色鄉村旅游民宿。(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7.創新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加快旅游民宿產品創新,推出“旅游民宿貸”“鄉村人才貸”等創新信貸產品,探索通過宅基地使用權、農村住房產權抵押等形式支持鄉村旅游民宿建設。(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8.推進規模經營。積極引進旅游民宿品牌企業、知名平臺公司、專業化團隊重點參與打造旅游民宿示范項目。鼓勵公司化、集團化、連鎖化運營,支持旅游民宿行業龍頭企業發展規模大、等級高、集群化旅游民宿達限入統,推進旅游民宿發展提檔升級,推動形成管理規范、獨具特色、融合發展、產業集聚的旅游民宿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促投局、市發改委、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優化證照辦理
19.建立聯審機制。各縣(區)要成立旅游民宿工作專班,組織公安、行政審批、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衛健、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全面梳理優化旅游民宿申報材料、辦理流程等,提供專項咨詢服務;依托相關部門或鄉鎮(街道)探索設立旅游民宿審批綠色通道,實現受理、審查、踏勘一站式服務,探索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并審批”。(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0.優化市場準營。原則上旅游民宿的準營條件要做到“四證齊全”,即“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提供餐飲服務的,須同時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對旅游民宿的登記審核要簡化流程,鼓勵旅游民宿產業發展。適當放寬旅游民宿市場準營,對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游局關于印發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的通知》(建村〔2017〕50號)適用范圍的鄉村旅游民宿,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對所在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不含)及符合上述導則適用范圍的鄉村旅游民宿,可不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但應滿足相關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社會單位主動申請的,應當依法辦理;不符合適用范圍的,應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執行。放寬準營條件,符合許可或備案條件的旅游民宿可以兼營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攝影擴印、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預包裝和散裝食品銷售、休閑觀光活動、餐飲服務及其他娛樂休閑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文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旅游民宿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工作格局。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任務舉措,創新工作方法,確保推動旅游民宿產業發展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協作聯動。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聯動配合,做好服務指導,制定配套相關政策獎勵辦法,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參與的積極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旅游民宿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監督管理體系。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持“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社會參與”原則,細化政策支撐,配套發展要素,改進服務方式,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市場主體參與,營造旅游民宿公平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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