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商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大同市商務局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有關內容要求,市商務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商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商務信息公開服務,市商務局編制了《大同市商務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商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大同市政府門戶網站查閱《指南》。
一、公開的內容
凡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商務工作推進情況;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社會普遍關注高等問題;涉及本單位的人權、事權、財權的公開和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大同市商務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山西省大同市商務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1.大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大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dt.gov.cn/dtszf/jigznc/bmgkjg.shtml)“大同市商務局”專欄。
2.政務新媒體
微信公眾號:“大同市商務局”。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大同商務局將按照準確、快捷的原則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大同商務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提出申請,大同商務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接受信函和當面申請)
受理機構:大同市商務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市興云街2799號文瀛湖辦公樓主樓910室
郵政編碼:037000
受理時間:國家規定工作日
聯系電話:0352—2117280
(二)提出申請
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大同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商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我局信息中心,當場提出申請。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我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或者郵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充。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申請人提出與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可不予提供。
1.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決定書。
2.屬于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決定書。
3.屬于主動公開的商務信息,各部門或單位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4.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商務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5.申請的商務信息不屬于我單位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屬于哪個單位的,應當告知其聯系方式。
6.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四)辦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申請的內容,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監督電話:0352-211728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